傍晚到处飞舞着映着红霞的翅膀。
我就要起身去了,因为无论昼夜, 我都听见那湖水轻声拍打着岸边; 无论我站在灰色人行道或马路上, 总能在心灵深处听到它的呼唤。 我仍是将脸孔和头发埋在她的腋窝里,这个姿势的难度很大,后来我就不再坚持,而是眼光越过她的头,观察墙角处的一件钧窑花瓶:釉色为浓淡不一的蓝色乳光釉,釉面上刻的是蚯蚓走泥纹,而瓶颈处却是细滕缠花纹。总体来说它很精致,但遗憾的是瓶口处有块钥匙形的豁口,露出了灰白胎质。因此,它的用途不是用来插色彩艳丽的鲜花,而是被小玉的母亲用来腌胡萝卜块。现在她母亲死了,里面的胡萝卜块也早已经被小玉倒在下水道里了,但一股怪味仍然若有若无的在空气中飘荡。这样的味道我也曾在精神病院里闻过。可是有一天子夜时分,我终于挣脱绳子的绑缚,顾不上活动麻木的筋骨就仓惶逃离了那里。我一路上跌跌撞撞,渴望回到金鱼岛。可是我不认识路,又不敢在白天行走。每天晚上,我都会跑到菜市场捡些烂菜叶和香蕉皮来裹腹,然后往北行走。可我很快发现我迷路了,在城市里迷路了,我走不出这拥有可怕疯人院的城市。我怕我投火自焚般一步步向它的腹地走去,就向别人问路,可是他们看到我的样子,全都惊恐的往后退避;即使不退避,也会嘲笑我。我害怕得很,有一天,我在咀嚼菜叶时,一辆吉普车停在我的身边,里面走出一个穿笔挺中山装的老人,他关切的询问我的情况。我在感激涕零之下就把一切都向他说了,我说有人迫害我,把我当疯子看,他对我的遭遇深表同情,表示愿意把我送到金鱼岛上。我激动得流出眼泪。我满怀希望,以为很快就能再回金鱼岛,回到陈兴东的坟前。陈兴东死后,我把他的遗体,埋在森林深处,除了我没人知道那地方,那里被一排排犬牙交错、树皮呈墨绿色的树木所遮掩,坟旁有许多鲜艳花朵争芳斗妍。在金鱼岛度过的九年的最后几年中,我总是孤伶伶的呆在那里缅怀他。每一次,我都会想起他生前我们最后在一起时的情景:树皮上有一条裂缝,流着黄水,还有几条蛹虫。裸体陈兴东的用手撑着树,身体几乎弯成九十度,我在他身后做最后的努力。我一边把手越过他的头顶捡起蛹虫往嘴里塞,一边期待着那心神俱醉一刻的到来。我会在那一刻脱胎换骨,仿佛我的周身裹着一层硬泥壳,沉重、封闭、黑暗得让我出不来气,只有那一刻的到来才会使我破壳而出,感受阳光,呼吸清新的空气,飘飘欲仙。可它珊珊来迟,我像笼中困兽般烦躁不安,我宁愿有一个人正在以最准确最有力的跪式射击姿势向我瞄准,前端的枪口粗大黝黑、冷酷无情、镇定自若。它在击发子弹的一刹那间喷出的火苗呈纺锤状,像那具有图腾性质的……可是,射中我的不是那火一般的激情,而是一块石头和一阵狠毒的辱骂。是胡伟,这个瘦骨嶙峋的疯子站在离我们十二米左右的地方,怒气汹汹,骂声和唾沫一齐从口中溅出,像秽臭逼人的毒汁。我感到脑子里像被火烧了一样猛然一痛,耳边嗡嗡直响,震耳欲聋。我冲过去,一下子扼住了他的脖子,他的骂声被截成两半。他不堪一击的被我掐死了。紫黑色的舌头伸到白森森的牙齿外面,这让我联想到没有来金鱼岛前,他开玩笑做鬼脸时就是这种模样。那时我们形影不离犹如手足。这个回忆顿时消解了我身体内所有的仇恨。我为什么要杀死他?为什么?我一边软绵绵的自问着,一边抱起他的那轻飘飘得让人震惊的尸体。尸体就像是一根旗杆,棉衣就是一面旗帜,可是一触就碎,散乱的飘走了,如同蝴蝶或者纸灰。沿着那条由我们开劈出来的开满鲜花的小径,走出原始森林,穿过外面稀疏的白桦林,踩过慢慢结冰的草地,我来到沼泽地边沿,然后将那具被饥饿吞噬得只剩骨头和一层皮的尸体丢进去。本以为他会缓缓沉没,冒一阵汽泡,完全消失;可是他像被晒干的蝙蝠般趴在那里。不会下沉。我只好用铁锹铲些土抛在他身上,他终于沉下去了。沼泽地恢复了一望无垠的水汪汪。可是,当我回头去找陈兴东时,他也不见了。我猜想他肯定被我的残忍吓坏了;我找了好几天,也没有找到他。而那本回忆父亲之死的小说,却临近尾声。但不幸的是,我发现其中掺杂着越来越多的虚构情节,它完全不同于当初父亲的战友用夸张的手势配合沮丧的口气,向童年的我讲述父亲故事时的真实性。特别是脱离了纸和笔的写作方式,它开始在我的脑海里不受限制的泛滥;但我又想到,难道父亲战友的讲述,就完全符合事实吗?父亲死时他并不在场,他也是道听旁说,然后搭配上他对父亲的了解,再转述给我,但谁又能保证他所听到的话就是真实的呢?他们了解的也许只有一点,那就是父亲的死是耻辱而失败的死。因为父亲要为那次军事突袭行动的失败负责任。他作为队长,没有执行上级的命令,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发动命令,命令队员们对敌人的弹药库进行突袭,他们错失良机,在那个下雨的黑夜里,竟然在灌木丛中一直趴到天亮。天亮后,不下雨了,太阳出来了,但他们却暴露了。说到天亮,我总是很伤感。因为小玉也是写于天亮时分。我记得清清楚楚。小玉为我诵诗的那天是1967年8月29日,早上,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出去打斗,我也没去。窗外鸟鸣啁啾,我们在地板缠绵。那支冰凉的装满子弹的枪又沿着我的脊椎骨自上而下移动,这次更为刺激,保险拴已经打开。我的皮肤随着枪口的移动而往外渗汗,这时枪枪口对准了她自己的太阳穴。她额头的绒毛上挂着细细一层汗珠,闪烁着金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青年文摘网 www.21re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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