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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师与传教士<长篇连载十>
作者:小木不识… 文章来源:作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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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红版)》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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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Ⅷ 

夜里很晚,传教士才回来。这才是在沙漠上的传教士。忧郁、孤独。 
我上前拥抱她,她却厌恶的将我推开。我以为是错觉,抓住她的两只手,仔细看她的眼睛。没错,里面确实有厌恶的神色。 
可我没有惊诧,对郁郁产生怜悯,就必定对我产生厌恶。所以,我快乐的把她眼中的厌恶神色,比喻为天使的翅膀,翅膀上,布满人性善良之美。 
我绝口不问郁郁的事,恐怕影响两人的情绪。为了庆贺我们终在一起,我摆下了丰盛的晚餐。但她郁郁寡欢,食欲不振。早早的上床睡觉了。 
我自己喝了不少庆祝之酒后,才躺在她身边。我重重的握了几下她的手,暗暗宣布:魔术师与传教士终于在一起了。 
但我没想到,半夜里,她会自杀。 

几乎是受某种神秘的感应的驱使,半夜里我突然醒来,伸手一摸,身边空着,我吃了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打开所有的灯,这才在洗浴间里发现了她。 
她赤身坐在浴缸里,脸色苍白,头已经耷拉下去。我叫着她的名字跑过去,却发现她的一只手臂伸在缸沿上,正淋漓的往外淌血,马赛克地板上和浴池里,一片触目惊心的鲜红。我脑袋一空,瘫倒在地。 

很遗憾,事实并不像你猜测的那样,传教士并没有死。我挣扎着,用发软的双手拨通了急救电话。她被抢救过来了。 
医生说,“割腕,力气小了点,没有伤及动脉;可是,即使如此,如果再晚几分钟,命就保不住了。” 
我悲伤的坐在病床前,轻握着她那因输液而冰凉的右手,心想:这是失而复得的传教士。她差一点在沙漠上消失,是我,是魔术师,又把她神怪的忧郁放回到沙漠之上。我激动难控,脸上竟流满泪水。 
一个月后,我把她从医院接回家。路上,看到一个蹬三轮车卖盒花的青年小贩。我让出租车停下来,挑选了一小盆仙人球,递给她说:“答应我,你的生命要像仙人球一样顽强。” 
她的脸色已经由麦褐色变得苍白,上面浮出一朵虚弱之笑。我理解她的答复,心开绽开喜悦的花朵。同时,我暗暗承诺:我要努力捍卫她的忧郁生命。不再让悲剧重演,要让她幸福。 
但即便如此,我仍无法摆脱一个宿命般的预感:终有一天,她会再度离去的。 
  Ⅸ 

我接下来的回忆,才能使你真正的了解忧郁的概念。那是传教士真正的生活状态,也是我幸福的来源。我实实在在告诉你,在她养伤的虚弱日子里,是我度过的最有意义的时光。 
还要补充一下对环境的描述,因为我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曾虔诚的爱过我的传教士。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天堂的纪念。 
已经说过,我以前租住在一套狭小的一室一厅里。窗帘总是紧拉着,光线很幽暗。小厅大约只有十五个平方,沙发、小茶几与冰箱占据了它的大部分面积,靠窗处摆着一张书桌。一台电脑。洗浴间的墙角处见缝插针的塞着一个小柜子,上面摆着电视与DVD,书架里塞满CD,正版、盗版与外国垃圾打口CD都有。一对音响实在没有地方放了,只好委屈的蹲在墙壁上。同在墙壁上安家的,还有我的吉他、弗里特伍德·麦克乐队的专辑海报《虔诚的报喜鸟》,那是神秘、性感的招贴画;有阳台,但不大,阳台的左端是一个厨房,是郁郁的印第安土药铺。 
穿过客厅,是简陋的卧室,床不大,但能经得起两个人的折腾。铺着雪白的床单,像部队里士兵的用具,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尘不染的对着窗口。窗口挂着淡灰色的窗帘。拉开它,明亮的光线便直扑进来。 

那张结实的小床,见证了我们蛇的交配般的性爱,更见证了传教士的忧郁。 
养伤期间,她总躺在床上,情绪低迷、食欲不好,像在进行艰难的思考。她喜欢用枕头把头垫高,好像要使头部从一片无形的混浊的水中挣脱出来,以便获取清爽。头越垫越高,直到她呈半坐的姿势,斜靠在墙上,最后,她不得不起床,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抽烟,咕咚咕咚喝冰水,喝啤酒。直到她把发烧般的额头抵着墙角,泪流满面。 
好不容易勉强睡去,却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每晚都做梦。令人奇怪的是,她喜欢做梦。哪怕在梦境险象环生,压抑痛苦。她说,她喜欢梦醒后的解脱感。像极了人们厄难过后的洒脱。 
她认为梦并不真实,是另一个独立世界的奇观,不会牵涉到人间的事务。因此,不论什么时候,她都不会简单的用“恶梦”和“美梦”给她的梦下定义。她常在半夜里把我摇醒,附在我耳边说:“我刚才做了一个好深好深的梦。”她的梦只能用深浅来区分。好像地下室,一层一层,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层次分明。 

“我在一个很陡峭的山涯上放羊,站在很高处俯瞰下面的风景,心情正在舒畅之余,一只羊突然掉了下去,直直的从山崖上摔下去,我想抓住它的腿把它拉下来,结果石块松动了,我也跟着掉下去。正在焦急时,我醒了。原来是我坐在汽车上做的一个梦。 
“汽车还在行走,你坐在我身边的座,抓着我的手,对我说,别害怕,那只是梦。我问你我们坐车去哪里,你说我们要去旅游,去沙漠上,去罗布泊,我很高兴,就想唱歌。我刚开口唱了没几句,就被一声粗暴的声音喝断:‘不许唱歌。’我吃惊的寻找发出喝声的人,却发现车了除了你和我之外,还坐着一帮像用白布蒙住脸的人,有男有女,但我知道那不是阿拉伯人,因为他们穿着整齐划一的制服,没有口袋,却缀满明晃晃的铜钮扣。他们也在找唱歌的人,一看到我,就恶狠狠的瞪我一眼,还有两个男人站了起来,凶神恶煞般逼过来,一把抓住我,撕开我的衣服,把我摁倒在地板上,就要强奸我。我拼命的呼叫,让你来救我,可是你没动。我看到其中一个男人给了你一叠钱,你笑着数钱,还不停的在手指上蘸点唾沫。是你把我出卖了,我一愤怒,就又醒了。 
“这次,我是在床上醒来的,我捶捶自己的头,对自己说,这回,可真的是醒了,回到现实中了。为了验证一下,我还掐了自己一把,确实有疼痛的感觉,于是,我放心的走进浴室,想洗洗脸,好彻底清醒一下,可是,打开门,我却看到你躺在浴室里,浑身是血,手臂上有个口子,像婴儿的嘴一样张着,汩汩的流血。这不是真的,我知道,如果是真的,那躺在浴室里的,应该是我。看来,我还是在梦里,于是我就笑着摸摸你。但你的身体很热,还在动,我又在犹豫了,万一不是在梦里怎么办?我决定还是打一个报警电话。 
“但我的手机不见了,我翻遍了所有的角落也没有找到。我决定出门去打公用电话。可是街上的人都远远的躲着我,那些男人,还用邪恶、色情的眼光看着我。我很害怕,这才醒悟到自己是光着身子跑出来的。我慌忙用手捂着自己,四处躲藏。然而到处都是人,都是色情、邪恶的眼光,我跑来跑去,耻辱得大哭起来。 
“正在这时,你用手摸着我的头,又告诉我这是个梦。我一看,确实,我又醒来了,还是在床上。但我不相信真的醒了,我拼命的哭。” 
我忧虑的看着她,用手摸着她的头,为她擦去泪水。 

难道是写作上的压力?我怀着悲伤担忧的心肠查看她的电脑。没有。并没有迹象表明她在写东西;偷偷打开她的包,只有一本《圣经》,想归依宗教?也不是,她只是喜欢圣经的口气,威严、简洁、不容置疑的文字特性是她喜欢的风格。很多纸片上,都留下了她模仿的碎片。 

那又是怎么了?我怀着悲伤的迷惑,请她和我一起去医院。她不去,我再三哀求,她才勉强和我来到一家医院的精神科。一个医生接待了我们,向传教士询问病情,但她缄默不语,我只好以我的名义,让医生给我开了一些抗抑郁的药。留在处方单上的,也是我的名字。这使得那个医生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不久之前,我还见过那个医生,他走过来,叫出我的名字,说,我认识你。 

我既悲伤又喜悦,都是因为她的忧郁与虚弱。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抱她到洗浴室里,在她的身体上涂满沐浴露,为她洗净每一寸肌肤,我帮她掏耳朵,为她剪脚趾甲,为她煮菜,洗内衣,在临睡前为她讲愚蠢幼稚的故事,伸出手臂为她营造一个小小的港湾。做爱时,小心翼翼,像抚摸一件易碎的玻璃制品或流光溢彩的水泡。 
即使这么小心,她还是怀孕了。确认后,她心情很烦躁,会莫名其妙的动怒。我劝她去流产,有种小药片,很方便,我去医院问过了。一连吃三天,便会排出一些细碎的血块,对身体无大碍。 
她很反感我的建议。一连几天没有说话。她想把孩子生下来。我很迷茫,心头积聚起牺牲的悲壮感。生下来就生下来吧,只要她与我在一起。 
见我不再劝她流产,传教士的心情开朗了些,晚上有时会讲起她脑中酝酿的小说构思。那些故事常常虎头蛇尾,她好像没有精力,或者不愿把它们构想得完美一样。都是些奇妙的故事,烙着忧郁、性感与灰暗的印记。不过,我喜欢。印象最深的是《沙漠里的铁灰色国度》,讲两个年轻人的友谊,真令人浮想翩翩,不过,结局是一贯的伤感。里面还提到了沙漠,她始终在那里啊。 

写到这里,我的心蓦地一阵空洞。因为伴随着这封信写至尾声,我与传教士的故事也到了最痛苦的章节。就让我倾诉给你吧,当作一种渲泄也好。 
说起来也很简单,春节过后不久,下了一场小雪后,她就为我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是魔术师与传教士的后代,他的一生必将充满神秘与忧郁的色彩。我把这样的期望告诉传教士,想博她一笑。可是,她只是深情的抱着孩子,吻了又吻,看了又看,眼中的忧郁更沉滞。 
我几乎是马上体验到一种不祥的预感:她离消失的日子不远了。那是沙漠里的忧郁,离我们的现实生活非常遥远。 
我没有想到,预感应验得那么快:生下孩子半个月后,她就不辞而别,没留下只言片语的消失了。 
那是我在酒吧里表演回去后。很晚了,在楼下都听到孩子的啼哭声。慌忙打开门,只有孩子躺在床上的屎迹里嚎哭。她不见了,不翼而飞的还有她的所有物品。但是,屋子里还满是她的气息。我站在床边,注视着嚎陶大哭的婴儿,满怀忧郁,对自己说:她终于消失了,她去了沙漠。 
我不顾肮脏,抱起婴儿,马上下定决心,要迅速离开这个地方。我不能承受这里所沾染的传教士气息之重。我仿佛看到了我朋友的地下室,没有光线,狭小逼仄,空气流通不畅。但他曾说过,这样的空间适合思考,适合反省。 
我带着婴儿,敲响了他的门。他接纳了我,尽管,开门的刹那,他把我想象成巴基斯坦的战争难民。 
  第五章  刺猬之皮          
你可知道我一直在等候,不断地抬头望那个窗子 
——克洛德·西蒙 
Ⅰ 

王冠并没有把那封信寄出去。从一开始,从动笔之时,他都没那么想过。 
寄一封满载秘密的信,到一个他陌生的世界(犹如哥伦布尚未到达之前的美洲),是魔术师的原则所不允许的。 
他清醒的了解,借写信之机,梳理一下自己的回忆,才是他的主要目的(信的第一段有他的暗示)。 
信写好后,他反复看了几次(将回忆贴上醒目标签,以便保存),然后,默默的它撕个粉碎,直到没有再度拼合起来的可能。他坐在床沿上,把碎纸丢在垃圾篓里,然后,长时间的,用空洞的眼光,出神的盯着墙角;那只壁虎,又鬼鬼祟祟的爬出来(王冠写信的三天内它一直出现),时而静止不动,时而敏捷游移。他觉得,在它的身上,有他命运的某些投影。 

传教士的影子,并没有因他把信撕碎而变成粉末,相反,她更清晰的复活,在他四周重重叠叠的飘荡,并急促的发出召唤:快起来,到那条林荫道上去仰望那栋楼房,去进行虔诚的缅怀仪式! 
马上。必须。这召唤(像严峻的命令)如此无法抵抗,王冠服从的穿上黑色外套,撑起一把黑色雨伞,走出地下室。 
外面下着雨(好像在配合三天来王冠写信时的情绪),有点阴冷,街面映着斑驳的暗影。王冠缩着脖子走过去,把暗影一一踩碎,他喜欢这诗意的破坏。 
林荫道仍没有什么人,雨滴卟嗒卟嗒的落下来,显得很静。王冠站在一棵树后面,隐住半个身子,点燃一支香烟。 

“尽管你不在这里住了,但我常见你在这里站一下,一星期左右来一次。”王冠忽然想起抽烟的房东老太太的话。一个令人讨厌的老间谍,终日无所事事,吞云吐雾,站在(或者坐在)某个房间的玻璃窗前,观察着闯入视野的一切,尽管她没有恶意,可无意的侵犯别人的隐私,却显得有点不可理喻。 
为了向她的不可理喻发出挑衅,王冠故意从树后走出来,站在开阔地带,双腿分开,像领袖人物一般,将双手叉在腰间,嘴里斜叼着烟头,轻蔑的扫视着那栋楼房的每一个窗户。可惜每扇窗都紧闭着,房内很幽暗,看不到房内的景象。 
即使这样,他也仿佛看到了老太太愤怒的表情(干瘪的嘴一开一合唠叨着什么),王冠心中被报复的快感所充实。 
然而,闪电般突如其来的另一个念头把他击中:如果传教士也在某一扇玻璃窗后站在,把这一切收入视野,那会怎么样? 
如果她也在,用忧郁的眼光看到这一切,肯定会认为他玩世不恭,会认为他已把她遗忘(事实上他坚决不肯向遗忘妥协),会认为这是向她做出的侮辱与嘲讽…… 
王冠心里荡漾出一阵羞愧的热潮,仓皇收敛自己的张狂姿势。他明白自己输了。 
那个老太太间谍,在另一个窗后(肯定不会与传教士站在一起,正如天鹅不与乌鸦同飞),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感到好笑吧?就让她笑吧,让她去见鬼吧。她只是一个无可轻重的角色。 

王冠越来越觉得传教士在某一玻璃窗后的可能性在增大。并且(他紧接着便肯定),她就在原来他们共同生活过的房间之内。他分明已经看到,她站在那里,眼神忧郁的看着他,玻璃上模糊的浮出她的脸庞。 
为了使这场景更富象征意味,王冠打开伞,遮住传教士的目光,用手指将自己的头发弄乱,将衣领拉开,揉皱,像个醉酒之徒那样,然后,他才把伞举高,移开两人对视的障碍。 
现在,王冠满意了,他知道落魄、失意与疲惫不堪这些词,现在都可以与他的形象挂上钩了。但是,他的神情(他马上调整了一下脸部肌肉),却写满了坚毅和卑微的忠贞。多么孤独的身影,伫立于雨中(他恨不得想把雨伞扔掉),虔诚的仰望。王冠想象传教士被这个守望纪念碑一样的自己感动,想着,想着,自己的泪水却先流了下来。同时,胸腔里有种被幸福电流击中的麻酥感。 
他一直伫立很久(久到传教士也许在窗内站得腿痛的程度),才面带愁容,心怀满意的走开。 

刚走出那条林荫道,王冠旋即明白到那一幕的荒谬,多像一场虚妄的表演啊。像做梦一样,毫不真实。传教士怎么会回来?而自己沉浸于荒唐的幻想中,竟毫无发觉。 
多么可怕!像癔病患者或白痴一样。不,不能再来这里了!王冠在心里谴责着自己,走得更快,他已经预见到,接下来的几天,他会一直像现在这样沮丧、忧虑和烦躁。 
  Ⅱ 

刺猬之皮。传教士总是说,刺猥之皮。 
“什么叫刺猥之皮?” 
“当你沮丧、忧虑和烦躁时,你身上就长出了刺猥之皮。” 
这是绝妙的比喻(睿智、幽默),可是王冠切身体会到刺猥之皮从自己身上长出来,这是第一次。 
比如坐针毡还要难受,浑身上下都是刺,坐立不安,手脚放哪里都不如意。 

前几天,他还是怀着敌意,默默的抵御这突然长在他身上的刺猥之皮(可恨它是无形的),他急欲找些事情来做,练琴,去地铁通道里表演,看那封信……但是,这些努力都无济于事,刺猥之皮如影随身,他摆脱不去。 
于是,怀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他决定更进一步,更尖锐的去体验刺猥之皮。一连几天,他把自己禁锢在地下室内,躺在床上睡觉,饿了,随便买些方便面裹腹。 
病态的慵懒把他俘虏,四肢酸软,有时,一阵一阵的,他感到头脑晕胀。在这个地下室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根粗大的铁管子,这是此栋大楼抽水马桶的延伸管道。屎尿秽物(陌生人的)在里面随着哗哗水响畅快的通行。铁管壁永远都是冰凉的。他把额头抵在上面,感觉好受了一些。 

以前,他回忆起传教士时,总像站在站台上,看着一辆冉冉驰近的火车,每个窗口都坐着传教士,按一定的时间顺序坐在那里,像电影胶片似的,在他面前缓缓展现。可现在,那些闪光的面孔,不再按时间直线排列,她幻化成无数个,簇拥了他。 

第五天,他忽然想起传教士对刺猥之皮的另一种阐释,心情一下子好受多了。 
传教士说,刺猥之皮会对人产生消极影响,同时,也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乐趣。她打了个比喻:如果人变成一只刺猥,裹在芒刺之中,不受外界干扰(王冠想起狗吃刺猬不知从何下嘴的笑话),蒙蔽起感官、视觉与听觉,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自我。 
被施了魔法一样的刺猥之皮!虽然想起了这个理论,可王冠并没有体验到传教士口说所言的乐趣。她不在他身边,绝望与沮丧就占据了她的位置。 

直到后来,王冠把自己想象成传教士,他才真正的找到了迷醉的感觉。 
他仿佛看见,不是他,而是传教士生活在这个地下室,与世隔绝,孤独蒙蔽,仍像在沙漠上一样,赤身裸体,眼神忧郁。而他自己,却站在她无法看到的地方,透过一个不存在的小缝隙,时时刻刻关注着她。 
王冠在这想象里找到了迷醉的感觉。等他把它倒置过来时,让自己置身于地下室,让传教士在一个他看不到的缝隙后面注视他(一切在她的眼皮底下,她的眼如同上帝之眼)时,迷醉的感觉更加强烈。 

沉醉的感觉如此宽厚,笼罩住王冠,使他没有意识到,这不过是对林荫道上那一幕的延续和模仿。 
事实上,这个时候,王冠已经循着传教士这个意象,来到了沙漠。 
他站在黄沙之上,看到远处有一堆苦修的隐士,那些人面容干枯黝黑,衣衫褴褛(更多的人赤身裸体),揣着一份谁也不知道的沉重信仰,吃爬行的蜥蜴,喝仙人掌的汁液,一天天苦捱着。 
为什么要这样?是赎罪吗?那么,又是为了向谁赎罪?为他们自己吗?不,他们是为比他们自己更重要的神赎罪。王冠心想,神一直在看着他们。就像传教士一直在看着我一样。 
带着难以言说的自豪。王冠躺在床上,进入了睡眠。 
  Ⅲ 

不久,窃窃私语的声音把他吵醒。 
那是唐和一个陌生人的声音(今天唐回来的很早)。空气里还有烟草的味道,暖暖的,散发着诱惑的味道。王冠将眼睛露出一条细缝(他经常这样打量晚归的唐),打量与唐谈话的陌生人。一个摇滚青年,长发油腻,怀里抱着一把吉他,一脸的腼腆,眼中却闪烁着狂热的光芒。这是在初至北京的外地摇滚乐手脸上司空见惯的表情。 
他们的谈话还在继续。闪烁着亲密的光芒。时不时还发出会心的笑声。王冠对这温暖的气氛很熟悉,以前,他与唐曾无数次这样过。可是现在,这气氛虽然就在他的身边重现,却没有邀请他的参与。他们疏冷了他,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都是北京地下摇滚阵营中的一员。 
王冠感到一阵阵的失落和妒忌,他决定一直佯装睡觉。他把眼睛闭得更紧,便把他们抛入到黑暗之中。可是,耳朵中却仍源源不断的涌入小声的谈话声。这真是人类进化史中的失败。王冠想,如果耳朵也像眼睛一样,有那么一个类似于眼帘的装置,可以随时、主动的把外界隔离开来,那才完美无缺。 

刚开始,唐与陌生青年在切蹉音乐技术。讨论着怎样才能获得光滑、雅致的吉他弹奏技术,讨论节奏吉他与主音吉他的区别,怎样在歌词里追求充满活力、喧闹又毫不矫饰的声音;过来一会,他们把声音压低,话题里开始频频出现唱片公司,录制、小样、发行、剪辑、宣传等令地下摇滚乐手心跳的词汇。 
从地下状态浮出水面,签约于唱片公司,出专辑。这曾是王冠与唐共同的目标,也是他们曾经的友谊的根基。可是,当魔术师遇到传教士,两个人的方向有了改变。现在,王冠转了一大圈回到原地(多么刻骨铭心的一圈),却发现唐已经走得太远,唐将要接近金光闪闪的梦想。 

是应该说声恭喜的时候了。但王冠怕自己的口气里会泄露出不能掩饰的妒忌。他只好继续躺着。莫名其妙的,他回想起昔日与唐在艰辛环境的摇滚友谊。那时候,他常想,他们就像传说中,某两个在丛林斗争中的革命领袖那样,惺惺相惜、互敬互重。他们的友谊,是最高级别的,坚不可摧的。 
很伤感的,一个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冒出:一个贫穷而快乐的日子,他与唐在他住的楼顶排练(没有钱租排练场地)。他们站在一层暗红色防晒砖上,眼前是晾晒在铁丝上的一长溜雪白的床单被罩。有点小风,他们光着背,肆无忌惮的操纵自己的乐器,又蹦又跳,嗓音惊人,直到后来房东在楼下叫骂,他们才停下来,站在楼顶边缘,抽烟聊天。 那天,楼下的电器公司搞促销活动,四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气球正好与楼顶平齐,它们的另一端被拴在地上,风很大,床单和被罩呼呼啦啦喧哗的时候,气球也左右摇摆,距离缩得与他们最近的一瞬间,他们各自揪住了那个软绵绵的东西,然后将烟头凑过去,砰的一声,爆炸了,他们像兔子一样,慌忙跑掉。 

这时,一只手伸过来。轻轻的拍醒了他。是那个陌生青年。他请他吃东西。 
他一边装作刚从睡梦中被惊醒,一边不失礼貌的摇摇头。他希望陌生青年能从这摇头里发现更多的信息:他拒绝他的一切。可是陌生青年明显没有意会到,他诚挚的说(带着菜鸟对老炮的崇拜),他叫丁宇南,湖南人,唐那个乐队的吉他手走了,唐邀请他来顶替(为什么不找王冠?)。他心直口快,最后还自豪的声称:可能快签约了! 
唐咳咳了两声,这是阻止他说话的暗示。但丁宇南没有注意到,仍声音脆响的滔滔不绝(他仿佛在体验大珠小珠落玉盘的语言快感):“你在哪个乐队?跟谁在一起?用什么乐器?民谣还是金属?或者朋克?技术怎样?来北京几年了?如果只身一人的话,不如跟我们在一起吧?” 
他满怀热情的等待答复(答复可能会像传奇故事一样精彩),可是,王冠一直沉默着,用冷冷的眼神看着他,不说话。 
为了掩饰沉寂的难堪。丁宇南呵呵笑了几声,糊弄过去。然后,他坐在沙发上,长久的陷入到郁闷之中。 

作为可怜的不知情者,丁宇南值得同情的地方有两点: 
第一,他没有辩清地方。进入地下室,一眼看到琳琅满目的乐器、乐谱、音乐杂志、合成器与摇滚T恤,他便有种进入摇滚根据地的感觉。朝圣的伊斯兰教徒长途跋涉,来到圣城麦加后的欣喜与好奇,也沉浸他的整个身心。这使他没有敏锐的发觉,这是分裂的圣城,这里居住着两个冷战的神。 
第二,他认错了人。在他没有拍醒王冠之前,他已经用朝圣者的好奇观察过王冠。瘦削、耳朵上钉着几枚银耳环,劳改犯般的发型,这些特征都在提醒他,他们同属一个阵营。是坚强的摇滚乐手。于是,他就爽快的拍醒他,和他打招呼(摇滚乐手的热情方式)。他不知道,他那连绵的问话,无意中侵犯了魔术师的禁忌。所以,他遭遇了冷冷的眼神。 

他无法准确定义那眼神的冷感,是傲慢?还是阴险?像所有初出茅庐的摇滚乐手一样,他也在这个地下室挤着住了下来。几乎是怀着敬畏之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悄悄的观察、琢磨王冠。他发现他既不练琴,又不写歌,终日蒙头大睡,睡醒后随便吃点东西。周而复始,像个活僵尸。 
丁宇南抑控不住隐隐的幸灾乐祸情绪,做出结论:那不是摇滚乐手,更不是摇滚的先驱或隐者,只是典型的受挫败者,受了某种打击,对生活失去信心,心灰意冷。 
这一发现,抹平了他的尊严所受到的伤害。促使他开始用怜悯的目光,重新打量王冠。甚至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想伸出援助之手,打碎笼盖在王冠身上的,无形的孤独之罩。 青年文摘网 www.21re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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