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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万“英雄救美”
作者:姜雪峰责… 文章来源:《恋爱婚姻家庭》2005年第11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5 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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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红版)》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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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游戏了人生,就游戏了自己的命运。 
  ——题记 
   
   一位已有家室的副处长结识了一名已婚女子,感情加深后,两人越过雷池,面对以身相许却又不能结合在一起的红粉知己,副处长表示:今后不管发生何种困难,自己都将全力帮助。 
   8个月后,这名女子真的步入“多事之秋”:先是自己被人要挟,拍了裸照;然后是父亲生病需转院至北京;最后她竟然得了白血病,要辗转全国各地进行治疗。副处长闻知这些“不幸”的消息,没有食言,他四处为“绝症情人”筹款,共44万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人最终对簿公堂。2005年7月11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此案,面对一审判决,女子泪如雨下,这样的苦果她无法面对;闻知审判结果后,副处长更是后悔不迭,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英雄救美”,等待的竟是满目疮痍…… 
   
  良宵一夜,义气副处长涉入婚外情暗流 
   
   孙林38岁,1991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山东省烟台市师范学院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学院设备处副处长。年轻的副处长受人垂青,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年轻女性向他表示了好感,不久,两人组建了幸福的家庭。孙林为人热忱且仗义,因此也结交了许多朋友。 
   2003年12月7日,一位朋友请他办事,事后要在晚上宴请孙林,推辞不掉的孙林只好应约前往。晚宴结束后,这位朋友意犹未尽,乘着酒兴邀请大家唱歌。听说要去练歌房,孙林赶忙推辞酒喝多了,要回家休息。朋友戏谑道:“只是让你去唱歌,又不是让你干别的,你是不是男人呀?” 
   听了这话,孙林很不好意思,只好随众人来到金嗓子练歌厅。落座后,这位朋友点了四个陪唱的小姐。孙林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只好怏怏地坐在一边。 
   此时,一位小姐看出孙林是练歌房里的生客,便陪他聊起了天。这位小姐薄施粉黛,不像风尘女子那样搔首弄姿。当听说孙林是高校的老师,还是一位副处长时,这位小姐对孙林满怀好感,还略带几分崇敬,两人的话多了起来。在交谈中,孙林了解到她叫程艳,1972年1月1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1995年,程艳与煤矿职工金贵结婚,并生有一子。2003年初,经济窘困的程艳只身来烟台谋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来,她只好委身练歌房。 
   见程艳将自己的底细和盘托出,孙林既意外又感动,也谈起自己为生活打拼的艰难,两人相见恨晚。转眼间已是夜半时分,练歌房准备打烊了,孙林和程艳告别道:“在练歌房陪唱钱再多也不光彩,如果有机会还是干点别的吧!”程艳听了连连点头。 
   2004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孙林在连续好几天的加班之后,终于安顿好了工作,这时候他很想找个人说说话,但天色很晚,谁肯在此时陪自己聊天呢?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金嗓子练歌厅的程艳。 
   孙林的出现让程艳略感诧异,但得知他专门来看自己时,程艳的眼眶一片湿润,因为大多数客人除了对她动手动脚外,不会给她任何的关怀,只有孙林还对自己保持着一份尊重。收工时,程艳主动对孙林说:“我家离这不远,你送送我吧!” 
   程艳的家住在幸福小区,孙林将车开至楼下。程艳没有马上下车,深情地说:“这楼是今年5月份买的,你不上来看看吗?”孙林的心跳加速,但他还是理智地推托着:“有点晚了,我想早点回学院,等下次吧!”程艳哀怨地说:“你是嫌我家不干净?上来坐一会儿也不行吗?”这时的孙林不由自主地锁好车门,随着程艳步入昏暗的楼道,楼道里没有灯,两人竟拉起了手,这一夜,孙林没有离开…… 
   第二天清晨,孙林睁开双眼,发现身边躺着的程艳,这才想起昨夜里发生的一切。此时,孙林开始为自己草率的行为后悔。他决定,将此事以金钱的方式做一个了断。 
   他轻轻下床,从提包里抽出一千元钱,打算塞到程艳的床头柜后走人,不料在塞钱时,将抽屉拉掉了,惊醒了程艳,“你在干什么呢?”程艳问道。 
   当看到地上洒着的百元钞票时,程艳顿时明白了,她捡起地上的钞票,摔回了孙林的提包里,最后抽出一张直指孙林前额:“你当我是卖的吧,不过只要这一张就够了!” 
   程艳拉开了房门,示意孙林赶紧走人,尴尬的孙林连忙说:“你想到哪去了,你一个人来烟台谋生多不容易,咱们现在是朋友了,难道我帮帮你还不行吗?”一席话说得程艳抽泣起来,她说:“你别有负担,我不会逼你离婚,也不会说出去而影响你的工作,天黑是夫妻,天亮是路人,你就放心好了。” 
   程艳的话让孙林如释重负的同时,也激起了男人的豪情,他说:“你真是我的红颜知己,今后用得着的地方你尽管开口!” 
   
  接二连三,副处长贷款如山不贷也难 
   
   结识程艳以后,孙林发现,程艳不像有些“二奶”那样要求不断,确实十分“省心”。孙林意识到程艳的真心,更加喜欢她了。 
   但这种平静的日子并没维持多久,2004年3月初的一次约会,程艳拿出一张诊断书,对孙林说:“我最近去医院,大夫告诉我怀孕了,你想不想要这个孩子呀!”孙林惊得张大嘴巴,他慌乱地说:“我是很小心的,每次也都有安全措施,这怎么可能呢?” 
   孙林的话让程艳很不满意,她嚷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孩子是别人的吗?难道医院的诊断书也会有假?”孙林也跳了起来:“你让我怎么办,生下这个孩子后你无所谓,我在学院还干不干了?你自己看着办吧!”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程艳就有点后悔了,她给孙林打电话说明流产的决定,而孙林一看是程艳的号码立即就关机了,程艳更是伤心…… 
   2004年3月14日,程艳左右权衡之下,决定去医院做人工流产,由于孙林不接听她的电话,程艳只好一人来到医院,做完人流后,程艳靠在走廊的墙上,痛得一步也迈不出去。她给孙林发短信,说明了情况,并让他来医院接她。然而,程艳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到孙林的身影,她只好自己打了一辆出租车。 
   其实孙林不是不来,此时的他正在院领导的办公室里接受批评教育,孙林看到短信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了。这个短信也让他一阵狂喜:程艳真的流产了!半个多月来,他的心一直悬着,这下终于放回了原处。孙林不禁感叹:程艳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他既感激又愧疚,就在他想“补偿”一下程艳时,“机会”很快就来了! 
   2004年4月5日,孙林接到了程艳的来电,两人寒暄了一阵后,程艳单刀直入:“孩子已经没有了,我想等身体恢复后做点生意,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 
   “好!”孙林答应道:“只要我能帮上忙,就一定全力以赴!”孙林并不知道:此时的程艳已经离开歌舞厅,没有了经济来源,而且,她遇到了一个叫房功志的男人,房对她“温柔体贴”,已经完全取代了孙林“梦中情人”的位置。 
   程艳告诉孙林:有一家练歌厅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自己想把它“兑”下来,东北的亲戚们已经凑了10万元钱,不过,还需要3万。程艳言辞恳切,孙林没有拒绝。 
   第二天上午,孙林利用自己副处长的便利,从一个业务员那里借了3万元钱,打入程艳提供的账号。他哪里知道,程艳和房功志把这笔钱提出来以后,立即去首付了一幢新楼盘的按揭,剩下的钱,程艳全部买了家具。 
   2004年4月17日晚上,孙林突然接到了程艳的电话,刚说了几句话,程艳就哭了起来,孙林劝道:“别哭!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啊!”程艳这才说了事情的“原委”:前天夜里,她和一个叫王雪的人出去吃饭,喝完一杯饮料后,自己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宾馆里,身上带的钱和身份证都没有了。昨天早上,一个男的打电话给她,说已拍了她的裸照,让她马上拿3万元钱,否则便把她的照片广为散布。 
   
   程艳说:“要是我的裸照在社会上被公开,那我还能做人吗?”孙林问程艳有没有和对方商量,程艳止住了哭声,说:“商量了,最后好说歹说,他们只肯让到2.8万元,就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孙林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明天把这笔钱汇到你的账户,你赶快把此事了结了吧。”听了孙林这句话,电话另一头的程艳和房功志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几天以后,心绪难平的孙林找到了程艳,程艳高兴地告诉他,“歹徒”已经将照片还给她,多亏他的2.8万元,才将此事摆平。孙林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这些钱都是从学校的供货商那里借的,有一定的期限。程艳听了,掏出纸和笔,要打一张5.8万元的欠条。见程艳真的拿起了笔,孙林说:“你打5.5万元就行了,那三千元算是我送给你的。” 
   2004年6月初,程艳和房功志同居了。为了防止被孙林撞见,程艳在电话中告诉孙林,她父亲重病在身,这段时间要离开烟台到“北京”照顾一段时间,等自己“回来”以后 ,将房子卖了还钱给他。孙林信以为真,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哪曾想到,一个让他更加震惊的消息从“北京”传来。 
   2004年6月12日晚,程艳“气若游丝”地告诉孙林:父亲已经病逝了,她自己也病倒了,经过检查,她得了“急性白血病”,如不治疗,只能活六个月了!程艳抽泣道:“孙林,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孙林差点晕厥了,“天哪,这是真的吗?要是程艳死了,那些钱我怎么要回来啊!”他失声叫道:“你可千万要挺住啊!千万要回烟台啊!”当程艳告诉他,“急性白血病”可以治愈,只是花费较大时,孙林不顾一切地说道:“医药费的事由我来办,你需要多少我这儿就汇多少!” 
   就这样,程艳开始了全国各地的“治疗”:2004年6月30日,程艳辗转至“广州”,孙林为她汇寄了1万元;7月20日,程艳又来到“上海”,孙林又汇去8万元;10月18日和20日两天,孙林分两次汇入程艳提供的账户2万元;10月23日、24日两天,孙林分别又汇出1.3万元和2万元……最后,孙林一共向程艳借出44万元,而这些钱大部分被程艳和房功志挥霍殆尽! 
   
  四分五裂,满地人生残瓦碎片如何收场 
   
   2004年12月13日,又回到“北京”的程艳打电话给孙林,想再借3万元钱。此时,孙林已经山穷水尽了!孙林表示再也借不到钱,并带着哭腔地对程艳说:“你的病治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好啊!什么时候能回来把钱还上啊!”见孙林催自己还钱,程艳不耐烦地挂掉了电话。 
   2004年12月27日,孙林到济南开会两天,遇见了多年未见的一位老同学。孙林向他诉说了事情的原委,求他帮自己想办法。这位老同学劝告孙林,万万不可再借钱了,马上去北京看个究竟! 
   会议结束后,孙林连夜赶到北京。一下火车,孙林就拨通了程艳的电话,告诉她自己现在在北京火车站,要到她住院的地方看一看她,程艳却说:“我现在化疗后十分难看,你看到后一定会失望,还是不来看的好!”孙林坚持要去医院,但程艳就是不说住院的地址。此时,孙林终于发现事情不妙…… 
   在孙林连夜赶回烟台报警的路上,从未离开烟台的程艳觉察出,孙林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骗局,并极有可能诉诸法律。想到他的44万巨款所剩无几,毫无偿还的可能性,程艳吓得脸色苍白。 
   2005年12月29日,程艳的丈夫金贵从东北过来看望她,程艳向丈夫倾诉了自己所遭受的各种“磨难”。见妻子的“创业经历”如此辛酸,丈夫心疼地说:“咱们还是回东北吧,那里才是咱真正的家啊!” 
   第二天中午,程艳来不及和任何人道别,便匆匆跟随金贵登上返回东北的火车。当汽笛鸣响,紧张的程艳稍稍放松起来。然而,车行到沈阳站时,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程艳在僻静处接听了手机,里面传出房功志的责备:“你在哪里啊,怎么不辞而别了呢?” 
   程艳告诉房功志,孙林已经查觉自己的伎俩,她打算到东北暂避一段时间。听到程艳和金贵在一起,房功志生气地说:“不是说咱俩永远好吗?再说跑到东北人家就找不到你了?金贵只是个出力的矿工,他又能替你想出什么好办法?”在房功志的连连追问之下,她决定还是回到房功志那里。狠下一条心后,程艳告诉金贵,自己在烟台还有一笔“生意”需要处理,要马上在沈阳下车。秉性善良的丈夫嘱咐道:“要注意身体,早点回来啊!” 
   回到烟台以后,程艳立即关了手机。她和房功志退掉房产,变卖了家具。两人不断地更换居住地。就在程艳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回收现金”,远走高飞之际,接到报案的烟台芝罘区公安分局已开始四处追踪程艳,2005年1月25日,程艳终于落入法网! 
   开始,程艳不承认自己对孙林有欺诈行为和借款行为。然而,房功志很快向公安机关证实:自从其与程艳姘居后,所有的开支均由她一人支付,期间,程艳多次收到孙林的汇款,最大一笔有8万元。房功志还证实,程艳多次将孙林的钱转到他的账户上,这些钱大部分被两人挥霍一空。 
   烟台市商业银行的对账单及储蓄回单、中国农村信用社客户回单也证实孙林往程艳的账户上多次汇款的事实。经鉴定,孙林手中的55000元欠条亦为程艳手迹。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程艳不得不低头认罪。 
   2005年5月24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指控:“2004年3月至12月间,程艳多次以自己生病、父亲病逝、承包练歌房需要用钱等为由骗取孙林人民币44万元,被其挥霍。案发后,追缴赃款9.1万余元。” 
   2005年7月12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经法庭质证后,芝罘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被告人程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程艳的丈夫金贵得知妻子瞒着自己,多次红杏出墙以后,愤然和她办理了离婚手续,对此程艳悲泣嚎啕! 
   2005年7月18日,笔者几经周折找到孙林,知道庭审结果的他没有半点喜悦,他连连称自己太傻了,并称程艳的骗局并不高明,只是由于自己和她发生一夜情后导致她怀孕,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慌和愧疚,并轻信她的谎言,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当受骗。等到她说身患绝症时,自己更是失去了理智,担心前面的钱无法收回,便拼命地在经济上支持她,原以为自己对她有情有义,没想到“英雄救美”的结果竟害了自己。 
   孙林还悔恨不已地告诉笔者:此事在师生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自己在学院里的形象一落千丈!更要命的是,自己只是工薪阶层,如今却身负30余万元的债务,妻儿极度伤心并萌生去意,自己面临的,是人生最为狼狈的结局!  青年文摘网 www.21re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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